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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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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4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10日14:51:04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目前,《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附件1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预约索取,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罗经理,联系方式:13729734777通讯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电子箱:752952260@qq.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利用项目(重新报批)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2.132830850°E22.451977234°N。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选址5km范围内的公民和有关单位。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x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严格按照公众意见表填写发表日期及真实有效的公众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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